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批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现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
联系人:陶 冶 联系电话:020-86078836、2609793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 工 联系电话: 37880769-88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公楼内(施工期间需正常办公)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铲除1-3层走廊墙面乳胶漆,重新做防水、防潮处理,扇灰三遍,刷外墙乳胶漆二遍;1-3层部分办公室、卫生间及走廊更换灯盘;二层走廊拆除原有石膏板天花新装铝扣板;首层副局长室、办公室、信访室重新间隔墙体、批灰油漆、给排水、电气安装;施工范围内弱电及消防设备的二次拆装及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各标段招标规模: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3.6万元(指最高报价,否则为废标),本次招标在有效应标单位中按照“最低价”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5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2年11月5日,9时00分至9时45分交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广州市机场路棠景南街21号)提交。
2.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5日10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按工商局格式出具,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连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2年10月20日9时 30分至2012年 10 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自愿参加报名的单位要求提交投标押金8000元(现金)。该押金用途是:为了保证本工程顺利开标,防止因参加邀请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即投标单位准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不符合白云工商分局关于 “招标文件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本公告”的要求,或中标单位未按时履行投标义务及施工合同),白云工商分局需重新组织招标的费用补偿(凡有效应标,开标当日返还未中标单位所交押金8000元,否则将没收该押金作为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招标的费用补偿中标单位需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十二、招标公告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广州红盾网)咨询网上公开发布。
十三、投标人如果需要进行查看现场和咨询答疑,请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到白云工商分局(白云区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办公室咨询有关情况。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为广州市财政专项拨款,工程结算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签证、工程合同等资料经过广州市财政局规定工程结算程序进行造价审核结算。
招标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 招标代理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机场路棠景南街21号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3号B栋602
电 话:020-86078836、26097935 电 话:020-37880769
传 真:020-26097405 传 真:020-37880739
联系人:陶 冶、王学军 联系人:张 工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十九日